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在海口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海口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扫黑除恶ensp; 2022年4月20日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在海口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至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五年,也是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关键五年。为认真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普法力度,推进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为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交通强国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海法办发〔2022〕12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保障海口市交通运输“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有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交通强国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严格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普法具体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普法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至上的工作导向,从满足人民对法治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地开展普法活动,全力服务保障海口市交通运输“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和依法治理夯实法治交通基础。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有效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法律服务和日常生活全过程。
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推进、行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覆盖、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系统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活动,运用典型案例、生活事例、法治故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每年5月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持续深入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法律地位及实践价值,以及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基本内容;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市场主体保护、加强风险防范、商事纠纷解决、追究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事主体注销条例、商事调解条例、破产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法规制度和规则体系,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好“人人学习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人人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六)深入学习宣传新发展阶段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全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七)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出台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海南省、海口市出台的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加强宣传贯彻新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法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运输领域法规条例,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三、工作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海口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参加法治专题讲座活动不少于2次,促使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党委(党组)每年组织开展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制度,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推动常态化日常学法,编制部门及行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实用法律案例库》,落实年度述法和考法制度,提升学法效果。
(二)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把行政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确保人民群众权利得到保障,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风向标。
(三)积极开展实践式普法。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等法治实践过程。在立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应当通过公开征集意见、举办听证会及论证会等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规范性法律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地方媒体、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公示公告,实时向社会公众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新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知晓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全面执行“执法先普法”,行政执法部门或机构应当制定简单明了、便于理解的执法工作指引,使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定程序。在实施每一项行政执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行政执法部门或机构应当围绕正在办理的事项,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
(四)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区分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公共区域LED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等媒介进行普法宣传,在办公场所、对外窗口、场站、港口、工地等区域开展普法益民服务活动,扩大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五)扎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强化监管服务职能作用,大力引导和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在各行业协会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加强从业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失信企业警告惩戒机制,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六)有效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行业专项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时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全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行业运行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治理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禁毒、扫黑除恶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系统观念、法治思维,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推进高质量高标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海口地区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把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形成全面落实实施规划的合力。
(二)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履职评议活动,提升精准普法质效。继续制定发布普法责任制清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考评验收的管理模式,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上级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系统、全行业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推进普法责任全覆盖。
(三)强化基础工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从经费、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各单位财政预算,落实动态管理,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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