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6-16 16:07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确定的有关事项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15年6月15 

  

  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联席办《关于印发海口市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联办[2015]25号)要求,切实维护好我市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结合我局职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海南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海口市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我局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查处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毁,维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和环境整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文

  副组长:林 成

  成 员:颜仁和、周新、国拓、周友乾、陈民、韩文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林成兼任,副主任由周新、颜仁和兼任,负责整治的日常管理和执法督查工作,收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交通联席办。

  三、整治时间

  从201561日至2015831日,为期3个月。

  四、整治范围

  以全面治理和重点整治、常态执法和联合执法、运政和路政相结合为原则,重点整治我市管养的县道、乡道、村道运砂车、工程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五、执法力量和执法车辆

  执法支队安排5名执法人员,市公路站安排6名执法人员和3辆执法车辆,市公路二站安排4名执法人员和2辆执法车辆,市交警支队安排15名执法人员。

  六、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联合执法

  组建郊区联合整治小组5个,每组6人,根据前期排查情况,重点在郊区采砂场出口或必经路段设置卡点、检查站,对超载超限砂石运输车辆及工程车进行查处和处罚。

  牵头单位:局法规处   

  责任单位: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

  (二)常态执法

  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结合日常勤务,将运砂车、工程车、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等整治作为当前一个时期路面整治和管理的重点,加强路面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处   

  责任单位: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

  (三)上下联动

  协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协调开展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局规建处   

  责任单位: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

  (四)长效管理

  建议设立我市“治超”交通检查站。参照省交通运输厅“治超”相关经验,牵头组织省公路局、各区政府、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科学合理提出在我市主要进城路口设立固定的“治超”交通检查站工作方案,加强对进城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检查站配套设立称重地磅,卸载超载货物的场地,为建立我市常态管理机制提供基础。

  牵头单位:局规建处  

  责任单位: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

  (五)建立台帐

  建立我市重型货车工作台帐。建立包括车辆所有人、所在单位、车辆型号、营运证号等信息台帐,为日后规范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牵头单位:市运管处  

  责任单位: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

  (六)常态管理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开展常态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牵头单位:局法规处  

  责任单位: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当地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沟通,制定阻扰执法、暴力抗法应急处置措施,发生暴力抗法时及时通报当地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共同处置。

  (二)严格执行,从严处罚。对整治行动中查处违法车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杜绝讲人情风、放人情车、给违法者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利用执法机会吃拿卡要等不廉政行为,同时,要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执法。

  (四)各公路站要根据整治活动进展同步安排公路养护工作,及时维护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恢复公路整洁环境。要根据农村公路设计要求,在重点路段和采砂场附近设置公路限载限行标志标牌。

  (五)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执法督查,对不作为、讲条件、徇私枉法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执法支队、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根据执法人员出勤情况和有关财务规定,给予发放误餐补助。

  (七)市公路站、市公路二站每周四下午将本周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局法规处(邮箱:13036036689@163.com)。上报的工作信息要包括工作进展、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局法规处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成员和市交通联席办报送(每周五12时前通过党政网以文字形式)。

  (八)各单位要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及活动信息、图文资料和工作总结,于822日前报送局法规处汇总后825日前报送市交通联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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