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2023年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海府规〔2023〕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审批同意,2023年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总额:44,163,762.61元。现将各企业奖励补贴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0898-68724472)、邮箱(shuiyunchu@163.com)或纸质信件(收件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6南2051室)在公示期内反馈。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度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表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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