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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我市货运站场备案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海口地区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经核,我市符合备案条件的货运站场共5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馈(联系人:占兴乐,0898-66291209)。
2024年5月10日
附件:海口市货运站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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