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征求《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自贸港建设,优化我市航运产业营商环境,巩固原政策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我局修订了《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可在海口市交通港航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tj.haikou.gov.cn/)进行查阅,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shuiyunchu@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
(二)电话:0898—68724472。
(三)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邮寄至海口市长滨一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栋南楼二楼;邮政编码570311。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拟修订条文对照说明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2.起草说明附件3.拟修订条款新旧条文对照表附件4.《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3年修订)》海府规〔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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