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一批《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及所属企业进行公告,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已处于失效状态,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请逾期企业、个体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月底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年度审验手续。超期后,我局将对相关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
附件: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度审验车辆及所属单位名单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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